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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发布日期:2015-12-1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已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长沙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
2.2 项目背景: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项目位于长沙县黄花镇,规划区域为北至大元路,东至连湖塘北路、机场联络道,南至机场高速辅道、土地利用规划的黄花机场用地南界,西至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界,总用地面积为2.01平方公里。本项目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开发的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大元路,东至连湖塘北路,南至机场高速辅道,西至土规的用地界线。含围网外综合办公楼建设用地共1.20平方公里(其中围网面积为1.13平方公里)。建设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对于促进长沙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区域性城市建设,带动城市竞争力的整体提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长沙具备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外向型经济快速成长,民航事业迅猛发展,对物流运输保税的要求日益提高,建设综合保税区已势在必行。综保区的建设,可与开福区合作发展物流产业,有效利用长沙开福区金霞海关保税物流中心,通过湘江港口和空港以及火车站联动,实现最佳物流体系,积极发展长沙的物流产业,成为全市物流产业的领头羊。综保区的建设,将充分发挥中部航空枢纽长沙机场和高铁以及轨道交通优势建立综合空港保税区和出口深加工区。根据黄花机场规划方案,总体规划面积为46.66平方公里。预计到2020年,旅客年吞吐量为2800万人次,年货运吞吐量为33万吨;预计到2040年,旅客年吞吐量为6200万人次,年货运吞吐量为180万吨。长沙黄花机场跑道布局修改为位于现有跑道东侧,新增3条跑道,新增2个航站楼,同时,为确保机场与城市交通对接,拟在机场设立4个轨道交通出入口,提高机场的交通运行速度。我们在规划长沙县机场物流园区的同时,系统研究黄花机场周边的规划,将综合保税区作为规划的龙头,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形成机场临空经济的整体框架。
2.3项目期限: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自一期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开始运营起,至合作期限结束为止。
2.4 项目运作方式:以特许经营合同为基础,授权长沙综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投资人)签署合资协议,共同注资成立PPP项目公司。
2.5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全部投入,由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股东借款和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三部分组成。
2.6 项目建设内容
2.6.1、该项目内规划的基础设施及房屋建筑等相关工程;
2.6.2、该项目内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2.6.3、该项目内土地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以上总投资估算约34.6亿元(含该项目内所有土地的征地拆迁,报批税费,以及工程建设等费用,其中,建安费约26.18亿元,非建安费约8.38亿元)。
2.7 采购内容:中标社会资本(如是联合体,则为其中的投资人)与长沙综保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须协助政府完成本项目合作区域的产业规划,全程参与本项目合作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项目区域内的建筑单体设计等工作;负责承担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土地报批的相关费用;自行融资、投资、建设合作区域内的口岸、海关、办公、检验检疫等综保区必检设施和市政道路、标准厂房、仓库等项目设施,建设期2年。其中,口岸、海关、办公、检验检疫等必检设施、市政道路、部分标准厂房和仓库等设施必须在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获批后的1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3、投标人企业规模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25亿人民币以上(含25亿元);
(2)截2014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0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信贷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其账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银行开具的账户上有人民币4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3.3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满足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截本项目报名日)有一个以上以PPP方式实施的片区或园区开发的项目业绩;
(2)或近五年内(截本项目报名日)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6亿元,以PPP方式投融资参与的项目业绩(不限类别、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
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BT等各类社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各类项目;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的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须满足3.2、3.3、3.4条企业规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其中联合体中的投资人须满足3.2、3.4条企业规模和业绩要求,施工总承包人须满足3.3条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如有多名施工总承包人,各施工总承包人应注明专业分工,并满足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18日至 2015 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若联合体投标,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组建联合体声明(报名时格式自拟,投标时按资审文件格式提供)。
4.2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即可);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
(3)资质(格)证书(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条提供)(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人提供);
(5)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信贷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其账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银行开具的账户上有人民币4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投资人提供);
(6)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2014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投资人提供)。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
6.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局(http://www.zbcg.csx.cn)网上发布以及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长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监督,监督电话:0731-8402529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开源鑫城大酒店13楼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731-86189509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系人:杨先生  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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