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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星沙海关发布日期:2023-02-17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门安全和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实现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深改组第37次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部署,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构建和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与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对服务我市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强省会”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开放型经济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从近几年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还存在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等问题,具有较大安全、环保、公共风险,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风险预警和监管,并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督办和考核。为切实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市亟需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2017年中央深改组第37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43号)、《湖南省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4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批示、督办要求。

二、起草过程

具体起草工作由星沙海关负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初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然后由市商务局牵头征求区县(市)政府及商务、市场监管、工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我关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三、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

该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保障质量安全为目标、以社会质量共治为根基、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建立健全我市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构建高效的风险评估、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发挥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对重大决策的支持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效防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服务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明确了建立健全我市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的四项任务和17项内容及责任单位和部门、时间进度安排等。具体包括:一是着力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制定实施风险监测计划、大力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强化风险信息交换共享等3个方面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包括推动风险评估机构发展、推进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强化风险评估结果综合应用、实施风险分级分类预警、拓宽风险预警发布途径等5个方面的工作。三是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处置。包括健全快速反应措施、加快缺陷进口商品召回、强化质量信用激励惩戒、强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治、完善口岸风险应急处置等5个方面的工作;四是注重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包括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加快完善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等4个方面的工作。

(三)保障措施

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财政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相关文档:
→《长沙市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图解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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